省消协联合香港消委会发布药品消费提示
香港购药,提防不良商家伎俩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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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24日讯(记者 马绍栋)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公开点名曝光了声望药房有限公司等7家药店,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在香港的消费权益,避免消费者继续受骗,蒙受损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香港购药时一定要提高警觉,提防商家伎俩。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曝光的7家药店存在三种坑害消费者的问题:
  (一)不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今年前7个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127宗分别对7间商户的投诉,当中包括涉及售卖蔘茸海味和中成药,总金额逾150万港元。127宗投诉中,只有35宗经香港消委会介入调停,调停成功率不足三成,远低于香港消委会平均超过七成的成功调停比率。部分药店对消费者投诉采取不承认责任、不合作的态度,并继续以不良手法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过去几年香港消委会接受消费者投诉,涉及购买蔘茸海味、中药、药物及中成药的个案持续上升。2014年总数达845宗,比上一年增加22%;今年1至7月接受相关投诉达531宗,比去年同期的470宗上升了13%。
  (二)不清晰标明货品价格。当消费者向经营者查询时,售货员含糊地说出一个似是合理的价格,但收取消费者的信用卡后,就以10倍甚至100倍的价钱刷卡,过程中更不断分散消费者注意力或故意遮掩,令消费者在签名或输入密码时,未发现不合理的大额数目;消费者向经营者查询海味或药材的售价时,经营者表明是以“斤”作计算单位,但当经营者将有关海味或药材切片或磨粉后,便改称计算单位为“两”,甚至是“钱”,更以货品已切片或磨粉为由,拒绝取消交易;问题药店的经营者在销售时会表现殷勤,包括不停和顾客聊天,令对方不虞有诈,放松警戒。然而当投诉人发现问题要求退款时,经营者态度会变得非常恶劣和强硬,药店其他员工亦会围着投诉人,令消费者在压力下就范。
  (三)部分药店被投诉后改头换面,继续经营。香港消委会发现部分被点名药店虽然名称不同,但查证商业登记和公司注册等公开文件,发现其董事均为同一人。亦有被投诉的药店,在一两天内改头换面,以另一个店名于原址重新开店。
  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在香港的消费权益,避免消费者继续受骗,蒙受损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香港购药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一是购药前消费者应先比较不同商店的售价;购药时如发现商品没有标价,应询问清楚每件商品价格、单位和币值。二是购买蔘茸海味或药材,仔细观察是以斤、两或钱等单位计算;避免在付款前让店员将相关蔘茸药材货品切片或磨成粉末。三是使用信用卡时,必须先核对款项才签名或输入密码;如发现商户回避有关价格查询,消费者应提高警觉,保持清醒和冷静,避免在不知情或不愿意的情况下交易。四是消费者应保留所有单据和货品,以便日后发生问题时,作追讨之用。

被曝光的 7家药店
  声望药房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70号地下)、龙城大药坊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A至1L地下G铺)、大药坊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至4A香港大厦地下A铺)、龙城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恩平道54号地下B铺。该店铺招牌的名称为“龙城中西大药坊”,而于公司注册处则以“龙城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登记)、宗宏堂大药坊有限公司(香港铜锣湾骆克道522号地下)、恒大中西药房(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龙城大药房(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7家药店。这7家药店分别以药房、药坊及药行的名义经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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