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赌狗场三人获刑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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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8月24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陈忱 高珊珊)利用空地,买几条狗,撒几只兔子,一个小型赛狗场就形成了,有人专门组织赌狗比赛。近日,阳谷县人民法院对刘某等人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做出判决,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刘某雇用的两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阳谷县农民刘某,在外地游玩时看到一个村头田地里很多人围在一圈栅栏旁边,观看栅栏里细狗撵兔的赛狗活动,觉得很有意思,便上前去看个仔细,才知道这是有人组织的赌狗活动,参与者对自己看好的细狗下注,先抓到兔子的细狗为胜者,下注的人能赢得赌金。庄家则从赌资中抽取提成获利。看到庄家每局都从赌资中抽成,稳赚不赔,刘某觉得眼红。
回家后,刘某决定自己也办个这样的“游戏”,好玩还能赚钱。随后在村西空地设立围栏,并从外地买了细狗、兔子。从2014年7月起,刘某的赌狗场开始营业,每天最少开设10局。刘某还雇了两人在赌狗场担任裁判、收赌注。每条狗身上下注超过1500元才能开赌,刘某作为庄家,从每局的赌资中抽取提成30%。违法的事终究不能长久,2014年8月初,刘某等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阳谷县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刘某雇用的两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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