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调查披露出来的瑞海人员、关联公司关系图谱中,公司全部股权被人代持。(资料片)
发生在天津的爆炸,在敲响安全警钟的同时,也让股权代持问题再次暴露在公众的面前。其实,股权代持问题在现实的生活中已经非常普遍了,“只要不出事就好,如果出了事,股权代持就扯出一堆麻烦问题。”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秀峰说。
本报记者 刘相华
代持最佳人选,“可控制、对外活动少”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股权代持事件已经非常多了,这些敏感词汇密集地出现在上市公司中。
2009年创业板开闸之后,西安宝德的股东名单中竟然有一位年仅19岁的女大学生,经媒体报道后随即引起轩然大波。根据西安宝德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3月19日,就在其过会前半年左右,该公司大股东赵敏将所持的占公司注册资本4%的出资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紫彤。经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赵紫彤持有西安宝德180万股。按照11月18日收盘价计算,这名女大学生身价已接近8700万元。招股说明书还显示,赵敏和赵紫彤并无关联情况。而这被公众质疑为代持股份的漂亮面具。
近年来,从一些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股份代持现象确实存在,有公司股东曾因股份代持引发纠纷而诉诸公堂。而不少代持人曾发表承诺否认过代持,如果不是出现了纠纷,公众永远无法得知股份的真实持有者身份。
“据我分析,发生股权代持的行为主要有4种情况较为集中。”高秀峰说。
首先是政府公务人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商业活动,所以为了方便掌控企业转而寻找合适人选代持。
什么样的人会被选择呢?“首先是能信任,可控制,人品好,对外的活动要少。”高秀峰对记者说,具备这些要求,代持的风险就小,而且也不易出事故。
其次就是,公司在进行改制的过程中,出现了股东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了,就会出现代持行为。“这部分股权大多数是被公司高管所代持了。”高秀峰介绍说,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较多,“目前这种情况已经好转了,特别是公司在进行上市前期,监管部门都会要求公司对股权代持进行清理。”高秀峰说,目前较好的解决方式是采取有限合伙或者再注册成立公司的方式来解决。
不过,处理这些事情一定要走法律程序,不然后期的矛盾会很多。比如闹得沸沸扬扬的山水水泥股权之争事件,就是因为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没有处理好股权代持问题。
第三种就是,为了规避关联交易或者内幕交易而进行的股份代持。“这样的情形发生最多的是在成规模的企业里。关联交易虽然被允许,但是如果存在明显有失公允的行为发生就会惹来很多麻烦。”高秀峰说。
第四种股权代持的形式发生在夫妻之间。“这种情况主要是夫妻间的关系不稳定,或者夫妻间不信任才发生的。”高秀峰讲,这种情况主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对财产看得过重,一方会将股权找其他人代持从而撇清与另一方的关系。
隐形股东合法主张权利,能获法律支持
虽然股权代持引来不少风波,但是在司法上,如果隐形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且合法的话,会得到支持的。
“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高秀峰说,首先是双方之间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再就是有资金流水证明,第三就是签字的字迹吻合。
高秀峰介绍上述3个条件只要不违背《公司法》第52条的规定,法院是认可并支持隐形股东主张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虽然,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股权代持的条款,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主要规定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最高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释三”)中对股权代持的问题处理作出了司法解释,首次明确表明了我国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的股东资格的确认,对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只要相关协议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应认定代持协议合法有效。
那么之所以有股权代持存在,主要是隐形股东不方便主动出面导致的,那么曝光股份代持的渠道有哪些?
一般代持行为发生变化被公众知晓,原因主要是代持人恶意处置股权导致矛盾激化;再就是公司上市披露文件中不符合常理的问题;再就是公司被动发生暴露,比如瑞海公司发生的爆炸事故;股份的身份和地位发生了变化,利益分配或者股东变更等行为暴露了代持。
高秀峰介绍说,比如济宁的某家公司,公司成立不久后隐形股东就着急退出30%股份,但是公司经过多次增资扩股后,规模和效益翻番,这名隐形股东后悔之余想要恢复其股份地位。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股份已经退出了,也不插手公司经营事情,而且也签署了退股协议。法院也不会支持的。”高秀峰说。
不过,并非所有的代持都有消极意义。今年年初,女装电商公司“名媛坊”,通过P2P网贷平台“红岭创投”进行了一次“网络募股”,所募集的募资100万股要先由红岭创投旗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下代持,两年后再过户给投资人。
“这是很明显的代持,红岭基金将与投资人签订代持协议,明确股份的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都归后者,作为成长期的中小企业适合由专业的公司代为持有股权,便于集中决策。”红岭创投副总经理王忠平解释。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代持都是有风险的,投资者原本要获得股权,结果拿到的是协议债权,万一代持期间发生纠纷,各方就要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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