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与房屋回购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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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常有房产开发商与业主因为退房产生纠纷,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而退房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一起买房的律师咨询团队,给出了以下答案:
第一,延迟交房。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无法得到贷款。由于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九,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回购是房地产交易中出现的新事物,在我国,法律对“房产回购”并未作相应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房产回购的现象,有关于房屋回购的法律法规有待进行完善。
楼市记者 彭彦花 通讯员 孔德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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