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
菏泽将在2017年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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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8月24日讯(记者 李凤仪) 教师将无校籍,归于区县教委管理,由学校聘任,以此推动区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近日,菏泽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确定2015年单县、定陶、东明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2016年扩大试点,2017年全市全面实行。
根据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2015年在东明县、单县、定陶县进行试点,2016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在全市全面推行。实施范围是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据了解,“县管校聘”意味着打破了现有的教师管理制度,也打通了教师交流轮岗中的诸多障碍。把人事管理权与单位用人权分开,教师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改革实施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各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教师轮岗经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同时,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办法,适当增加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可在规定比例上上浮1—2个百分点。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此外,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新进教职工,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鼓励县区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法。
“这项改革可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城乡教育公平化,这将是利好消息。而疲于奔命择校,花大价钱购买学区房,未来或许就该歇一歇了。”教育专家表示,改革可以充分调动中小学学校校长、教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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