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进地税局?找我就能办!
男子谎称法院干部,借口帮找工作诈骗两售货员16万元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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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郭晓云 周慧) 男子谎称自己是法院工作人员,以帮助找工作为由,先后多次诈骗商场售货员共16万余元,得手后即挥霍一空。日前,市南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嫌犯提起公诉。
  2013年8月,姜某在市南区一商场买东西时,认识了售货员陈女士,姜某谎称自己在法院工作,双方很快畅聊起来并互留了手机号码。此后,姜某经常到该商场购物,跟陈女士慢慢熟悉了。年底,姜某告诉陈女士因工作需购买该商场的购物卡,让陈女士先把钱垫上。出于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信任,陈女士为姜某垫付了5600元购物卡钱,而姜某却以手头没钱为由久拖不还。
  今年5月,姜某称认识地税局副局长,陈女士委托其帮忙把外甥女办到地税局工作,按姜某要求,给了姜某5万元送礼。姜某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因办工作,现借五万元整,办不成如数奉还”,并签下了“姜亦华”的假名,随后向陈女士外甥女要了1655元的手续费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不久,姜某又向陈女士借款7000元,依旧在欠条上签下了假名字“姜亦华”。
  安排工作迟迟没回音,陈女士的丈夫开始怀疑姜某的身份,打听得知法院并无“姜亦华”这个人,才发觉上当受骗。陈女士立即报案,丈夫给姜某打电话称想请他帮朋友办工作,将其约了出来,姜某被警方抓获。
  “实际上我根本不认识地税局副局长,就是想骗点钱花花,要一寸照片和手续费也是为了让他们更加相信我。”到案后,姜某供述称,除陈女士外,同样在该商场工作的曲女士也曾找他帮忙为儿子安排工作,给了他10万元。而早在2010年,姜某曾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日前,市南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姜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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