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整治获中央1.2亿支持
2015年08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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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24日讯(记者 王开元) 20日,记者获悉,枣庄获得2015年国家补助和省级配套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指标1.2亿元。
  为统筹安排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本次下达的中央资金全部用于南水北调汇水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调整此前文件安排的有关市县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投向内容,整合用于非南水北调汇水区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
  据了解,中央补助资金是根据南水北调沿线汇水区县(市、区)域乡村人口、农村贫困人口、行政区面积、省控河流长度、筹资额等因素测算;省级资金是根据试点示范县乡村人口、行政区面积、所属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核等次、筹资额等因素测算。南水北调汇水区要以建制村为单元,以整县推进为主要方式,突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集中连片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建立环保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开展的工作可监测、可考核、可监督。省级试点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水源地污染隐患,并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饮水安全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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