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含量222.09mg/100ml醉驾男撞上等红灯车辆
寒亭法院微博直播该案庭审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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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张焜)一名男子驾车撞上了正在路口等红灯的车辆,致使车上人员受伤。经酒精检测,该男子酒精含量竟高达222.09mg/100ml。15日,寒亭区人民法院通过微博直播了该案的庭审,这也是潍坊法院系统少有的危险驾驶案庭审直播。
  今年5月上旬一天晚上11点半多,24岁的滨海居民孙女士驾车来到海化街禧源路路口北侧,前方信号灯变成了红色。孙女士停下车,等待绿灯亮起。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一股巨大的冲击力,随后她和车子都被“顶了出去”。孙女士还没弄明白出了什么事,就已经受伤。
  大约几分钟后,有人驾车经过了事故现场,发现撞击孙女士车辆的是一辆皮卡车,车上驾驶员似乎醉醺醺的,就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赶到现场时,皮卡车驾驶员杨某仍在现场。事故发生10多分钟后,杨某被抽血进行酒精检测。
  很快,酒精检测就有了结果:222.09mg/100ml。说明事故发生时,杨某正在严重醉酒的状态。由于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将其移交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5日上午,寒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案,并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直播。
  根据微博直播信息,对于公诉人员出示的孙女士及报警人的证人证件,杨某都表示并无异议。检方表示,在证据中有一份谅解书,说明事故发生后,杨某主动赔偿了伤者孙女士6.8万元,得到了孙女士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杨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案发后,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他负事故全部责任,酒精含量达到了200mg/100ml以上,应从重处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对杨某判处1个月至2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由于杨某配合法庭调查且积极认罪,该案的庭审并没有进行太长时间。法庭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记者了解到,这次是潍坊法院系统少有的危险驾驶案微博直播。寒亭法院工作人员说,孙女士正常停着车的情况下,杨某驾车撞上她的车,致车损人伤。杨某也因此承担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并丧失了一段时间的人身自由。近年来,一直都有像杨某一样认为“不会出事”的驾驶员因危险驾驶罪获刑。希望通过该案的直播,让更多市民了解到酒后驾驶带来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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