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险更惠民保险金额增加3000元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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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9月15日讯(记者 张建丽) 15日,记者从市长热线获悉,10日菏泽召开了全市治安保险工作推动会议,对今年的治安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根据全市治安保险发展的要求,市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对2014年治安保险方案的整体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对治安保险方案进行了优化升级,使其更加惠民。
据悉,全市治安保险工作推动会议上提出,社会治安保险工作作为平安菏泽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形成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的有效机制才能保持良性的、可持续性发展。
为使广大农村、社区群众参加治安保险后能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2015年,根据全市治安保险发展的要求,市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对2014年治安保险方案的整体开展情况进行了两次调研,根据调查情况,全市对2014年的治安保险方案进行了重新优化升级。去掉了出险率很低的林木恶意破坏险,对经常出险并一般受损较重且群众关注度高的房屋、电动自行车(盗抢)相应增加了保障金额。
每户居民的家财险在整体保费20元不变的情况下,保险金额由2014年的30000元增加到了33000元,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盗抢、暴风雨、雷击、雹灾、雪灾等11项责任。保险财产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保险金额10000元,比去年增加了3000元)但不包括附属建筑物;二是室内财产,主要包含家用电器、家具用具、衣服及床上用品、农机具(含电动自行车,今年保额1000元,比去年增加500元)和已收获入仓的粮食及其它农作物;三是饲养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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