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讨薪,何时能休
2016年01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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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利梅
5日上午,一名60多岁的老人爬上塔吊,让人触目惊心。原来是因为施工方拖欠了她儿子的工钱,老人得知后一时气急便爬上塔吊以死相逼。滕州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经过60分钟左右的劝说,在施工方拿来部分欠款后,老人才在消防官兵的帮助下爬下塔吊。(据《齐鲁晚报》1月7日报道)
老人不惜以性命为代价为儿子讨薪,其间的心酸与无奈可见一斑。任何人若非万般无奈,断难做出以性命相搏的疯狂举动。是什么样的状况迫使老人有如此过激的行为?在中央三令五申不许拖欠打工者工资的现实语境里,施工方胆敢拖欠工资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对辖区内打工族工资兑现情况有过详尽的调查,是否真正做到了尽职尽责?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防患于未然,职能部门应该将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做到前头,倒逼相关单位与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同时畅通投诉渠道,为老百姓维权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方式,从而引导农民工通过合理的手段来讨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辖区内拖欠工资的情况制定专项治理的执法方案,以雷霆万钧之势对涉事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厉惩处。只有出重拳,才能让违规单位和涉事老板知道“疼”,最终树立敬畏法律的意识,负起应负的社会责任。
另外,报道中老人为儿子追讨欠薪的急切心情虽然可以理解,经历令人同情,但这种以危险方式讨薪的模式绝对不值得鼓励。极端方式讨薪如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受害者或许也会变成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者。因此,为了最好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职能部门有责任引导老百姓通过合适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追讨欠薪的群众也应该提高法制意识,理性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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