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区活动室“降压”收费之外另有他法
2016年0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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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家住中建锦绣城的居民王女士介绍,小区的社区活动室要收费,一个月20元钱。据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到活动室锻炼的人太多,因此通过收费来控制人流量,延长健身室的使用效率(详见26日《齐鲁晚报》“到健身室活动,每月要交20元”)。对于此事,有市民支持,也有市民反对。
  市民@宋振东认为,到社区健身室活动交费,合情合理,谁接受服务谁交费,又不是强制收费,感觉不合理的可以不去,现在健身的地方到处都是,不一定非要去社区健身室。另外,每个月交20元的费用,合在每天才几角钱,费用又不多,都能负担得起。
  市民@王乐良也认为,健身器材在使用过程中,这些器材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损毁,需要不断维修更换,由使用者承担这些增加的成本,这样健身室才能更好地长期运转。
  当然,持反对态度的市民也不少。市民@徐衍东认为,社区服务,是具有公益性的,不能改变其实质,变成市场化运作。收费只能让有条件的可以享有使用权,而经济条件差的只能望而兴叹。他还提出了建议,“不如采取计时制,按居民人数分配健身时间,做到公平、合理。”
  市民@陶玉山觉得收费多多少少让人心里不是滋味。他建议,应该把精力用在加强健身室科学规范的管理监督上,动员前来健身的居民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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