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项扶贫基金年增幅高于财政增幅
2016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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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13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严文达 陈曦)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日前,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了45条具体措施,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财力和政策支持。
  据悉,自2016年起,我省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确保每年增幅明显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2016年省级预算安排17亿元,实现连续三年翻番。加大行业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以外的其他涉农资金,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扶贫脱贫。山东省财政三年多渠道筹措资金70亿元,设立三项扶贫发展基金,带动市县政府、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投资200亿元以上支持扶贫开发。
  我省明确,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贫困人口数量、人均财力等因素,精准分配到县,由县级统筹使用。行业扶贫资金由省财政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切块分配下达,除明确到村、到户、到人的资金外,都可由县级整合统筹用于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扶贫发展基金由各有关县(市、区)采取股权投资、信贷担保、周转使用、贷款贴息等市场化方式分配使用。按照简政放权、权责对等原则,在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同步压实资金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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