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取消加成难除以药养医
2016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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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以药养医”从1954年开始。当时,财政对医疗机构进行补贴,同时允许医疗机构将药品价格的15%加成留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政府投入占比越来越少,医院运行成本却越来越高。医院要“养活自己”,一个重要的收入渠道,就是药品加成收入以及医疗服务收入。目前,这已占据医院收入的四成以上。
  在发达国家,医院药品收入一般只占10%—20%,医疗服务收入占大头,医院“以医养医”,收支结构合理,医生因而能够也愿意专心治病。而在“以药养医”机制下,医院收入与药品收入直接挂钩,医院通过多开药、用贵药增加收入,不规范的诊疗行为难以避免。
  医疗改革也应对上游药品生产领域进行改革。同样成分的药品改个名、换个包装,价格就翻番,医院只能买高价药。治疗“以药养医”的顽疾,不是单纯取消药品加成,必须同步建立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完善药品的采购方式,改变医保支付方式,才不致“按下葫芦浮起瓢”。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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