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一事,齐鲁晚报记者咨询了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艾伦,她指出,网吧让未成年人入内上网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不等于民事赔偿,家长可以到当地文广新局投诉。
李艾伦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如果让未成年人进入,要给予行政处罚。
另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本报记者 杨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