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变卖法院查封财产聊城这名“老赖”获刑一年
2016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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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5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王爱华) 男子将被法院查封保全的财产私自变卖、出售,并且在法院让其交出查封财产时,态度蛮横,拒绝将法院查封财产交出。近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案,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李某系阳谷县某预制楼板厂原厂长。2013年4月20日,阳谷某预制楼板厂原工人马某在运输楼板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李某在先后向马某支付50000元的医疗费后,拒绝向马某支付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014年4月16日,马某向阳谷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误工费、护理费及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64393元。同时,马某向阳谷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李某所有的预制楼板厂内的设备财产,并要求李某负责保管。同年9月11日,阳谷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马某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用等共计125803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阳谷法院对法院保全的李某的设备进行评估处理时发现,李某已将被法院查封保全的设备私自变卖、出售。阳谷法院遂对李某进行传唤,限其限期将非法转移处置的财产交出,但李某态度蛮横拒绝将查封财产交出,同日法院依法对李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并以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罪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 
  在对李某实施行政拘措施留后,李某前后3次主动将9000元执行款交至法院。鉴于此,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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