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7月5日讯(记者 薛瑞) 记者从市文广新局了解到,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于今年10月份开展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目前开始征集各类作品,申报材料需要于9月30日前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艺奖项,为全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文艺奖,分为文学类和艺术类两部分。该奖项每三年评审一次,今年是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年。
文学类分为小说(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戏剧广播影视剧本、文学作品集(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民间文学等)、文学评论和理论4个奖项。
艺术类分为导演(戏剧、影视、歌舞剧等)、戏剧(集体奖、个人奖)、电影电视(广播剧、电视片、电视综艺演出)、音乐(声乐、器乐、词曲)、美术(书法、摄影)、曲艺(小品、杂技、相声等)、舞蹈(民族舞、现代舞等)、民间艺术8个奖项,每3年评选一次。
参评作品、人员应符合《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规定。根据《奖励办法》要求,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于2016年6月修订了《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奖细则》,制定文学类、艺术类评奖细则。
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于今年10月份,开展第三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参评作品申报材料,需要于9月30日前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具体报送地点见评奖细则)。各艺术门类评奖细则及相关表格,可登陆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an.gov.cn)及泰安文化网(www.tawh.gov.cn)下载。
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科(A7017房间),电话:699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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