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修路比作“阵痛”,虽然致堵,但最终是为了治堵,所以相信大多数人都能理解和接受。没错,若无必要,肯定不会大费周章地开扒,还惹来民怨,但问题是能不能让阵痛期更短,程度更轻。
为了铺设多条管线,一条路这家扒完那家扒,这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景象。为何不统筹安排工期,市民喊了很多年,但各管线相关单位都一直在说没法协调别人的进度,最后还是各自为政,置市民利益于不顾。
还有一种难以容忍的现象是,该交工时却交不了工。按理说,修路这样的民生项目,不但要干得好,还要干得快,争分夺秒,以减少扰民,但济南已经有不少道路存在施工延期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市民出行,更让沿途商家平白多蒙受损失。例如纬十二路原计划2015年底改造完,但直到今年4月才实现双向通车。再如泺文路、荷花路等路段的施工更是一拖再拖。
一般而言,计划好的工期都留足了余量,到期不能完工,实则应予问责。但正因为现在没人会因此被追责,许多修路项目不仅前期工作做得粗糙,对工期时长预计不够,修路导致的利益损失,也只能是沿途居民商家自己承担,这伤害的是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尽最大努力兑现承诺,减轻对市民生活的影响,这才是追求以人为本、柔性管理的各个部门该做到的。 (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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