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8月22日讯(记者 康宇) 22日,记者由济宁食药监局了解到,在药品GSP跟踪(飞行)检查中,35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违规被通报。
济宁瑞福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十里铺店等29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济宁食药监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济宁市兖州区同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玉国药店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被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据了解,GSP是药品流通环节必备资证,所有有关药品的经营、批发、零售的企业或单位都需向食药部门申请并获得GSP认证证书后才能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一定注意。(被通报药品零售企业详细名单请关注食药安全在济宁官方微信)。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