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前幼儿园收费要公示
2016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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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贺莹莹 通讯员 杨军志) 22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随着新学期的临近,有不少幼儿家长就幼儿园收费问题通过12358价格举报平台咨询,幼儿园服务价格正成为新一轮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德州市物价局发出提醒告诫函,再次明确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各学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做好收费公示。
  告诫函指出,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统一收费项目。德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可按规定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在保教费外以特色教育为名开办各类培训班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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