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有变,快来看
社保补贴提高了?看人社部门来解答
2016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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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济南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分别对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针对本次调整,本报记者采访了咱们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对本次调整进行了解读。
  本报记者 崔岩 通讯员 郝璐 赵伟            
困难人员 社保补贴提高不少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济政发﹝2015﹞15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88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89号)、《关于做好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90号)文件规定,参照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济人社发〔2016〕77号)的调整标准,经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对于由政府出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41元;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24元,其中:养老保险352元,医疗保险172元;对于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441元。
灵活就业补贴 与居民关系更大些
  据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这两种补贴,只是针对一部分人和单位,而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调整,涉及到辖区居民数量就会多一些。
  工作人员解释,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通常包括从事钟点工、家庭服务等工作的人员;街道、社区组织的帮扶就业人员;在早市、夜市摆摊经营者;从事家庭手工业者;从事社区公益性劳动者;其他形式灵活就业人员。    
  而补贴对象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下(以下简称“4050”人员)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4050”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4050”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4050”失业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的成年后孤儿。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信息为准。
申请时 材料要准备全
  据介绍,为方便辖区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缴纳,居民只要带齐材料到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可办理。居民提交相关材料之后,由咱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相关部门为您跑腿,居民只需要到时候开卡缴费即可。
  据悉,社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主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想只需要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到咱们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就能参保了。一般情况下,当月办理,下个月就可以正常开始缴纳了。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资格认定,实行按月申请、受理、审核和终止领取手续。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咱们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对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人员,实行先缴后补,定额补贴,补贴资金实行按季度申报、审核和发放。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经批准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自批准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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