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29日讯(记者 李德领) 夏秋季节高温多雨,是野生毒蘑菇生长旺盛期,也是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高发期。菏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主任、副主任医师孙秀华提醒市民,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因为不少毒蘑菇毒性极强,仅仅食用微量就可能致命。
孙秀华说,蘑菇肉质细嫩,味美可口,含有多种营养成分,但并不是所有的蘑菇都可以食用。一般人很难判定蘑菇是否有毒,有些毒蘑菇和可食蘑菇往往在一起混生,形态相似,难以辨别,“有些人在同一片区域采摘野蘑菇后,碰巧吃了没事,也会以为再去这个区域采摘也安全,这些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蘑菇菌种会发生变异,以前无毒的野生鲜蘑菇同样有可能变为毒蘑菇,由于采食者自以为没事而导致误食中毒的现象屡见不鲜。”
孙秀华告诉齐鲁晚报记者,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症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溶血、精神错乱、呼吸衰竭、光过敏性皮炎、脏器损害等。需要警惕的是,食用毒蘑菇后,可能会出现“假愈期”,即一两天内症状轻微,但之后病情骤然加重。所以即使中毒症状较轻,也应记得及时就诊,住院观察。
据了解,目前在我国生长的毒蘑菇约有180种,其中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30种,非专业人士不能清楚鉴别,即使是采菇经验丰富的农人也容易误采毒蘑菇。孙秀华提醒市民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应拒绝食用来路不明的菌菇。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