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为了节省时间,一名老人距离路口只有100米却选择了横穿马路,眼看就要到达马路对面时却被一辆疾驰的摩托车撞飞,身受重伤,不幸在4天后身亡。这是近日发生在槐荫区的一起惨剧,而类似的事故并不鲜见,却没能唤起人们的安全意识,即便是在事故现场,依旧有不少市民选择横穿马路(详见9月3日《齐鲁晚报》)。
行人横穿马路,结果遭遇交通事故而不幸身亡,这让人痛心不已。其实悲剧或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不远处就是路口,如果行人通过路口斑马线过马路,无疑会更加安全。
展开来讲,行人过马路要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斑马线等安全通道,这不仅能确保道路畅通,更能消除安全隐患,这样的常识想必连小学生都知道,作为成年人就更不会不清楚了。可知道是一回事,知道了能否遵守又是另外一回事。我们身边诸如冲红灯速度直逼博尔特、跨护栏身手好似刘翔、随意乱穿犹如段誉展示凌波微步之类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大行其道。行人乱穿马路,往往并非过街不便这么简单。即便近在咫尺就有过街设施,可时常还是有人我行我素。究其根源,不是不知道交规,而是缺乏对交规的尊重,同时心存侥幸,觉得未必会出意外,不会被警察查处。
可就算行人侥幸躲过了警察的查处,又能确保躲过意外的发生吗?如此乱穿马路,无疑是在与死神共舞。行人如神兵天降般冒了出来,司机要是刹车不及,行人就危险了。而就算没直接引发事故,这也会严重影响道路秩序,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每个行人都要对规则心怀敬畏,对生命多一分尊重,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路段、有什么理由、是否有交警值守,都不能违反交规在马路上随心所欲。规规矩矩过马路既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此外,职能部门也要多措并举,一方面进一步增加和完善各种过街设施,让行人能更加方便安全地过马路,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和查处力度,对违规乱穿马路的行人给予劝阻、教育和相应的处罚。这样多措并举,让“中国式过马路”早日绝迹,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意外发生。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