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上装个软件就能“对簿公堂”
我省首例互联网庭审敲响法槌
2016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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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虽然没有出现在席位上,但是坐在电脑摄像头前,就能隔空开庭。 本报通讯员 刘鹏飞 摄
     本报济南9月27日讯(记者 宋立山 韩晓爽 郁文莉) 明天就要“对簿公堂”,今天却突遭意外无法到庭,这可如何是好?别慌,找台电脑,下个软件,足不出户就能与对方当事人隔空辩论。27日14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山东省首起互联网庭审案件在济南市中区法院十六里河法庭开庭。
  本案系原告济南盈年公司与被告宋淑香委托合同纠纷,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原本定于2016年9月27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但是庭审前一天,原告打电话到法院,称因季度末税务检查,要求更改开庭时间。主审法官考虑到被告在外地工作,这个时间应该已经请假回到了济南,如更改开庭时间,不但给当事人增加经济负担,更有失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经认真考虑,征求双方意见,决定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视频开庭,原告、被告均表示同意。
  这次庭审,原告在其所在公司办公室内,通过互联网下载济南市中区法院互联网远程庭审软件,直接链接庭审现场。
  “当事人对上述人员(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是否需要申请回避?”“不需要。”这边法官话音刚落,那边随即传来当事人的答复。庭审就像一场有主持人的网上辩论赛,包括质证、辩论等环节在内的整个庭审过程均通过互联网完成,未到庭的当事人与到庭的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均能做到面对面。
  随着镜头的不断切换,原告通过互联网视频看到的庭审现场毫无死角,在同一个界面,既能看到现场的庭审笔录,又能与被告方针锋相对,公开辩论。在一方发言时,将被即时切为主画面,其他当事人和法官也在不同窗口、同一界面同步显示。
  这是该院科技化建设中一次新的尝试,在全省法院中还是第一次。
  立案登记制以来,各级法院的案件受理数量井喷,“互联网+”的新型庭审模式简便灵活,既有利于消化相对简单的案件,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今后将被更加广泛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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