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和金融案件适合网络开庭
2016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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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庭审在国内某些地方已经比较成熟。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作为当地每年受理刑事案件最多的法院,从2010年开始,选择争议不大、被告人数不多、程序简易的刑事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审理。目前,当地的“隔空庭审”已经达到了总数的一半以上,平均开庭时间缩短至15分钟,当庭宣判率95.6%。
  据温岭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张曙阳介绍,在传统方式中,每名被告人必须由两名法警从看守所提押,并全程在庭看守,如果多个案件同时开庭,就会出现警力紧张的情况。而采用视频庭审后,只需两名法警按顺序逐个提审,“不但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空出的警力也可协助民商事案件的送达和执行。”
  在吉林,互联网庭审也并不鲜见。吉林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广军曾办理过一起互联网庭审案件,当事人分别在北京和吉林。他说,适用于“隔空”庭审的案件,一部分是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不方便出庭,另一部分是电子商务和金融类案件。因为电子商务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都是电子证据,网上的买卖行为使用电子法院审理更符合实际,也不违背诉讼规律。金融类案件一方是金融机构,往往具备使用网络庭审的带宽和技术要求。有一些案件则不适用于网络开庭,比如涉及亲情和家庭的案件,当事人庭审时见面有利于矛盾化解,隔空庭审会加剧亲人间的冷漠。   据法制日报、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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