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没用暖,要交5000元滞纳金
匡山热力:2014年之前每年报停产生的费用
2016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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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企业张贴的采暖费收取通知。 本报记者 孙业文 摄
     “2006年暖气我就报停了,十年一直没住人,现在咋还收5000元滞纳金?”近日,家住匡山小区祥和园的吴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现在居住的房子空了十年,今年搬进去后想开通暖气,匡山热力中心告知要交5000元滞纳金。吴先生认为匡山热力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不应该收取高额滞纳金。匡山热力称,吴先生的欠款和滞纳金为每年没有及时报停所造成,有相关规定,并非乱收费。

  本报记者 孙业文 蒋龙龙    
想供暖
先交滞纳金

  “房子是2006年买的。”吴先生说,买了房子不久,他就调到北京工作了,考虑房子住不着,2006年他办理了暖气报停业务,但之后就再也没有报停过。
  随着工作调整,吴先生今年又调回济南工作,搬到祥和园的房子里住。天气逐渐变冷,吴先生决定开通暖气,可谁知暖气还没热,吴先生头先“热”了。“匡山热力称房子有5000元的滞纳金,必须先缴纳原先的欠费和滞纳金之后才能通暖气。”吴先生说。
  “2006年办理了暖气报停,房子一直空着,滞纳金是从哪儿来的?”吴先生告诉记者,匡山热力回复说暖气不开通必须每年都要办理报停,否则要交滞纳金。“开不开暖气是我自己的选择,原以为只要报停一次,以后就不需要报停了,真不知道暖气还需要年年报停。”吴先生说,因多年不在这里居住,相关的供暖通知什么的也都没有看到。
供暖滞纳金
为何没通知

  吴先生这5000元的费用是怎么产生的?匡山热力人员告诉记者,吴先生这些欠款和滞纳金主要是2014年之前的供暖报停欠款和滞纳金。
  根据供暖条例,济南市2014年冬才取消报停费,原先都是收取总供暖费用15%的报停费。这些报停费也应该和暖气费一样在供暖之前交齐,否则将产生滞纳金。“因此吴先生的欠款和滞纳金主要是2014年之前产生的,并且有相关规定作为依据,并非乱收。”
  “就算要收,并且产生了滞纳金,那么匡山热力公司是不是有义务告知我呢?”吴先生质疑,“连个短信通知都没有,我怎么知道产生了滞纳金?”
  关于“是否通知”,匡山热力中心工作人员称因每年的供暖市民数量巨大,他们没有每个人的联系方式。“另外,我们每年都会在楼道前贴通知,通知居民交费的时间和价格,不用暖的需要提前办理报停。”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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