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开展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攻坚行动
2016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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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张泽文)  记者获悉,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10月18日至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攻坚行动”。  据介绍,在集中“攻坚行动”中,重点整治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农村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为检查重点,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客车违法载货、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重点违法行为。
  记者获悉,各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重点车辆、重点隐患、重点违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和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等专项行动,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把控重要节点、方向,提高巡逻密度、频率,将主要警力调配到国省道和县乡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加强夜间、凌晨和午后的时段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
  与此同时,重点整治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预警和风险防控制度,做到安全隐患实时预警。紧盯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危化品运输车、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双清零”专项行动,消除风险隐患。要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10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督导检查,依法倒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任,推动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1月份,对仍未消除隐患的,集中约谈一次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予以停业整顿,并通过媒体曝光,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上路运营。重点整治交通设施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农村、国省道安全隐患,尤其是加大农村公路平交口等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上肩,勇于担当,落实整改;属于其他部门法定职责的,按照“排查、登记、通报、跟踪治理”的程序,及时报告政府,通报有关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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