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消防荣获“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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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于晓敏 通讯员 李文俊) 10月20日,莱芜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会上,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被市政府表彰为2016年度“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据了解,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总队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参与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绿色莱芜、生态莱芜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针对森林防火形势尤其严峻的实际,认真分析全市森林分布和火灾规律,扎实开展森林重点区域调查熟悉,摸清各林区进出道路、地势、水源、隔离带位置,以及林区内古建筑、仓库等重点保卫对象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火灾处置方案。加强森林火灾扑救执勤战备,组织官兵学习山林火灾扑救知识,加强风力灭火机、2号工具、手抬机动泵、机动链锯等森林灭火装备的配备和保养,以组织指挥、战斗编组、队形推进、装备应用等为重点进行实战训练,着力提高森林火灾扑救水平。在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视情提高防火、灭火等级战备,对重要林区、景点适时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确保了万无一失。
  在今后的工作中,莱芜市公安消防支队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实战水平,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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