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法官获全国办案标兵称号
2017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2月20日讯(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王希玉 潘辉)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郑家人民法庭庭长徐泉林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彰。据悉,他是去年以来聊城市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一线办案法官。 
  据介绍,徐泉林1989年7月调入法院工作后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郑家法庭庭长。27年来,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审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所审结的案件无一发还、重审,无一冤假错案,无一引起矛盾激化,无一引起上访,无一超审限。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多次被上级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 
  在审判工作中,徐泉林注重遵循司法规律,讲求科学方法。在此基础上简化庭审程序,进行集中开庭、巡回开庭、法律文书集中送达,由此大大缩短了审限,降低了诉讼成本。工作中,徐泉林还大力推行“四心工作法”,引导当事人算好“五笔账”:即亲情账、信誉账、时间账、经济账、风险账,最大限度地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