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2017年高考体检工作全面展开,4月13日全部完成
对结论有异议,一周内申请复检
2017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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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一中西校区高三学生正在接受高考体检。 本报记者 匡璇 摄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匡璇)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教育局获悉,日照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3月22日至4月13日分市辖、岚山、莒县、五莲四个考区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29日上午,日照一中西校区的高三学生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一体检,此次为他们体检的是日照市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记者在现场看到,每检查完一项,体检医生都会在相应的体检项目栏签字负责。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体检医院由县(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具备条件的也可成立专门的体检站;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考生体检卡》中各项已形成的记录一般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涂改处应由体检医生本人签字并加盖更改专用章,否则无效;体检结束后,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委员会为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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