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亿利与长春亚泰预备队比赛出争议,中国足协迅速回应
亲爱的裁判,你到底喝了没
2017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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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足球裁判真是不容易,权威性总是受质疑,如果裁判是清白的,中国足协得尽快拿出有力证据帮人家洗脱嫌疑呀。(图中前排左二为张龙) Osports供图
     裁判门前是非多,作为“世界第一运动”足球的裁判,尤其如此。无论是足球发达地区欧洲、南美,还是水平参差不齐的非洲、亚洲都是这样。当然,凡事都得有个“度”,就算事后证明裁判的判决出现了“事实错误”,但只要没有证据证明裁判是“有意为之”,一般情况下,这些情况也都被视为“非主观故意的过失”。要是有人指责裁判是“酒后执法”,那会怎么样?答案是“中国足协的办事效率会提高很多”!
  本报记者 李志刚

“裁判涉嫌酒后执法”
  5月21日,中超联赛之中,天津亿利客场与长春亚泰1:1战成平局;5月22日,两队之间的预备队联赛开战,在该轮赛事开始之前,天津亿利、上海上港、长春亚泰分列预备队联赛积分榜前三位,该轮比赛,上港0:1不敌申花,这样,亿利与亚泰的直接对话就成了榜首大战,谁获胜就将坐上预备队联赛头名,亿利和亚泰都派上了一线队替补球员首发,亚泰更是派上布鲁诺和马里尼奥两名外援,显示出对这场比赛的重视;这场预备队比赛,长春亚泰4:3击败了天津亿利,登上榜首,但赛后的5月23日,天津一档电视台栏目,声称该场比赛的主裁判张龙“带着满身酒气执法比赛”。
  据天津电视台体育频道《体坛新视野》栏目报道,该场比赛的最大争议判罚发生在第42分钟,当时亿利队16号郭毅在禁区附近与亚泰球员拼抢,亚泰外援马里尼奥倒地时,郭毅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有犯规,随后谭望嵩将球大脚解围,亚泰前锋程长城示意亿利禁区内有手球,主裁判张龙指着手臂示意手球存在,随即判罚点球。据天津亿利预备队队长聊博超描述,主裁判张龙在与边裁沟通后认为天津队26号球员禁区内手球犯规,但亿利26号球员是远在天津养伤的老队长曹阳,根本没有上场比赛,这让天津队上下感到纳闷。聊博超赛后在接受采访时无奈地说道:“我就问他谁手球,他说26号手球,我说26号是谁,他(主裁判张龙)都不知道26号是谁。26号不是曹阳吗,他在家里呢,他说26号手球,那怎么办?”
  天津媒体在节目中表示,国家级裁判张龙是带着满身酒气来吹这场比赛的。
足协迅速做出回应
  一般来说,中国足协的办事效率让人不敢恭维,但这一次事关重大,他们三步并作两步走,居然在天津电视台相关节目播出之后一天,即5月24日,就做出了回应。
  5月24日,针对有报道称“预备队裁判醉酒执法”,中国足协新闻办在官微中辟谣,“针对天津电视台体育频道《体坛新视野》报道的‘预备队裁判醉酒执法并错认不在场球员犯规’的新闻,经协会多方调查核实,该报道内容完全不实,报道带有严重倾向性、片面取证,恶意中伤正常执法的裁判员,并经其他媒体转载传播,造成了恶劣影响。我们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足协表示,出于对事实真相的尊重,中国足协在报道发出后,立即对此事展开了多方取证、核实和调查,调查情况大致如下:根据当场比赛的比赛监督、第一助理裁判、第二助理裁判、第四官员提交的有本人签字的证明,“裁判员张龙在长春赛区没有饮酒行为,当天在比赛场地未闻到酒气”;经核查,“裁判员醉酒执法”属于无中生有的恶意中伤;根据多方核实调查显示,裁判员张龙在场上判罚天津亿利16号郭毅在罚球区手球犯规并判罚点球,同队15号聊博超上前与裁判员理论,随后裁判张龙向15号聊博超对裁判判罚不满的行为给予黄牌警告。在裁判组提交的赛后报告中标明是16号手球犯规、15号得到黄牌警告,现场视频也记录了这一完整过程,且视频中从未出现聊博超声称的裁判张龙判罚“26号曹阳犯规”这一情况。
  中国足协同时表示,天津亿利球员聊博超不仅在场上表达对裁判判罚的不满,并在赛后接受电视台采访时针对裁判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这一情况已提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理。
质疑并未完全消失
  中国足协新闻办发出呼吁,请媒体恪守公正求实的职业底线,对足球工作进行客观监督,共同珍惜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多传播正能量足球故事,为赛场的精彩喝彩,而不是为点击率制造“爆点”,放大“矛盾”,误导球迷。相信足协也是出于这些考虑,才会高效率、快节奏地处理此事,但来自球迷的质疑,并没有因此完全消失。
  “裁判员张龙在长春赛区没有饮酒行为,当天在比赛场地未闻到酒气”,对于这一结论,有球迷认为,语句中的两句关系到底是“递进”、“因果”还是“并列”?而足协做出的判断是“根据当场比赛的比赛监督、第一助理裁判、第二助理裁判、第四官员提交的有本人签字的证明”,这些证明材料,是出自与张龙有直接工作接触的同事之手,其公信力是否充足,也是一个问题。
  另外,天津这档电视节目,之所以做出张龙“涉嫌醉酒执法”的判断,应该是出自于球员描述以及现场记者的观察,由于他们手中没有合法的、正规的、可以用作法律鉴定的相关仪器,自然无法采集即时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负责接待裁判的长春赛区具体工作人员,是否应该出具预备队联赛头天晚上(5月21日)裁判用餐的时间、地点等证据,比如用餐现场的录像、往返下榻酒店的时间等等,这样才能真正击破谣言,还这些裁判清白,还中国足球环境公正、公平、公开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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