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底前将延伸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市委书记市长挂帅任“总河长”
2017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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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5月24日讯(记者 李军)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为建立健全河湖渠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聊城市河湖渠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印发《聊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市委书记徐景颜,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军继担任聊城市总河长,聊城市河长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前,聊城市将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渠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市委书记、市长为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为副总河长。黄河、金堤河、漳卫河、徒骇河、马颊河、运河、位山灌区一二三干渠、彭楼灌区干渠等市级重要河道分别设立市级河长,市级领导担任。
  聊城市河长制工作共有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最终规范聊城市河湖渠管理和保护,维护河湖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渠永续利用。
  《方案》确立了2020年、2030年的工作总体目标,到2020年,聊城市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将提高到84.2%,全市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乡镇黑臭水体数量明显减少,骨干河道、重要湖泊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4.7%,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按照时间节点,2017年8月底前,将出台市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牵头的市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提出专项实施方案;10月底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并在2017年年底前将河长制延伸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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