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乘坐公务用车参观景区受处分
2017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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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王琳)30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作风建设问题,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发现并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市纪委、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通报了4起典型问题。
  寒亭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坚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在到其他县市区学习业务途中,擅自改变行程,乘坐执法执勤车到牟山水库、景芝镇酒之城景区参观,并看望老同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区人社局主任科员于会成作出书面检查。
  临朐县司法局冶源司法所所长崔学刚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安排该所工作人员使用公务用车将广告牌送至青州市弥河镇家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光民党内警告处分。
  潍坊第五中学违规借用潍城区某民办中学一辆轿车作为办公用车,还存在违规给休病假的在职人员发放绩效工资问题,该校校长、党总支书记杨世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潍坊滨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司机孙志超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公务用车给其亲戚送物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诫勉谈话、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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