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将“不打招呼”抽查民办学校
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2017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樊舒瑜) 近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淄博市教育局获悉,淄博市印发了《淄博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不打招呼”抽检民办学校,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确定了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四项,同时还明确了随机抽查依据、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方案,四项抽查事项清单分别为,办学基本条件:校舍环境落实相关设置标准的基本情况;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和文化建设情况;教学点的规范设置情况;办学监管资金制度执行情况。教职工聘用情况:聘用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待遇落实情况。许可备案情况:按审批项目办学情况;办学许可事项变更备案和公示情况;诚信办学情况。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设备配置情况。抽查主体是市管民办教育机构,由市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3%。
  据悉,截至2017年4月30日经淄博市教育局审批注册的民办学校共计134所,为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推动淄博市民办教育更加健康、协调发展,淄博市教育局决定实施以上方案,要求相关科室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同时,方案强调,相关科室要分步骤、有重点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于违法违规的民办办学机构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