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国率先试点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济南二机床等8家企业首批入选,标准体系从底线约束转向激励引领
2017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7月26日讯(记者 马绍栋 通讯员 张风林 王恬)记者从25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试点,济南二机床集团等8家企业入选首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全省将以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倒逼产品质量提升,引导消费需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标准体系正从基础的规范约束作用逐步向激励引领转变。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2016年4月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至此,企业标准“领跑者”被首次正式提出。在这一背景下,国家标准委委托山东作为全国唯一试点单位,开展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研究及试点工作。
  据省质监局副巡视员郭大雷介绍,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在同类可比范围内,全部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指标技术水平或服务要求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够有效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对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政府是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推动者和引导者,企业是“领跑者”标准的制定者和实施者,通过自愿声明、公开承诺并实施“领跑者”标准,为市场提供高水平的产品,所以这项制度的核心是“承诺制”,企业必须自我公开承诺执行“领跑者”标准,而政府则对企业是否履行承诺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第三方机构则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认定与服务工作。
  据省经信委副巡视员张忠军通报,经过企业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8个阶段,确定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渤海活塞有限公司、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盛中天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巧夺天工家具有限公司为2016年度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
  山东省环保厅科技处处长王清表示,环保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建立是我省在环境标准领域的又一次重要的突破和创新,将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现在有不少企业按照严于国家或省里的标准进行污染治理和排放污染物,但出于种种原因却没有主动公开自己内部标准。现行的环境标准体系重在发挥规范、约束作用,对这些技术先进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放水平难以起到激励作用,也难以对其他企业产生引领作用。这就迫切需要建立环保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将污染治理科技成果转化为先进的环保标准,由技术的领跑者变为标准的“领跑者”,并将先进的标准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分享和承诺,从而引领全行业污染治理升级。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