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部门联合下文助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
每学年集体研学游至少2次
2017年07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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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7月26日讯(记者 宋磊 实习生 王璐璇 曹红) 日前,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我省研学旅行将以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和公益性为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开展。
  在实际操作中,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主体、家长支持的研学旅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在安全保障方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出行标准,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学校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教育,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
  据悉,我省将设计开发富有山东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中小学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
  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省、市、县三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依托好客山东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各类资源,建设一批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自然观赏型、文化康乐型研学旅行基地。
  今年6月12日,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青少年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6部门联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青少年研学旅行活动,如今12部门又联合下文推进研学旅行,足见我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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