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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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小娟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投资情况确认登记公告   商河县公安局侦办的张小娟等人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为准确掌握参加投资人员信息及投资情况,推进案件的办理,及时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特发布登记公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通过张小娟等人向“新生活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第六事业社第七事业区的‘批发模式’”投资的人员。   二:登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   三:登记手续:参加投资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需携带如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参加投资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欠条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收取本金及利息的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   4.其他相关证据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律用A4纸打印)   注: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资情况登记的,在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后,可由代理人员进行代理登记,除携带以上四项手续之外,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由投资人签字捺印的委托书原件前来办理。   四:登记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前,到商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联系人:史警官18615661337   王警官17853183398   五、凡逾期不到指定地点登记的投资人,视为自动放弃自己的权利。(请参与投资人员互相转告)      商河县公安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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