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日发布了《关于调换S243省道官地大桥路段限速标志的通告》,将官地大桥路段的限速值由原来的每小时7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60公里。
为维护泰山景区道路交通环境良好有序,针对S243省道泰明路黄前镇官地大桥路段存在车速较快、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将官地大桥路段的限速值由原来的每小时7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60公里。交警部门将于近期对该路段的限速标志进行调换,调换完毕后实施最新限速管理。
交警部门提示,市民驾车外出要注意路面限速标志的变化,以免违法。对机动车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的,将相关法律规定对外违法车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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