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截至8月末,全省有114个县(市、区)和14个开发区的334家合作社取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资格,参与社员2.3万余人,13个市实现了县域的全覆盖。
立足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我省于2014年向国务院上报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批之后成为了全国唯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不吸储放贷等原则,合作社通过社员内部资金筹集满足内部社员的金融需求。不用看银行脸色、不用借高息贷款,只需提交申请,便能及时得到合作社的互助金,这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模式也在山东各地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8月末,全省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2684笔、10831.5万元,平均单笔借款4万元。
(记者 张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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