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接消防栓用水是盗水行为。 本报记者 蒋龙龙 摄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蒋龙龙) 近日,济南水务集团开启“50日稽查”专项查处行动,对盗水行为进行稽查,并设置有奖举报电话:86060180。据了解,自水务稽查大队2005年成立至今,已累计追回盗水水费8600余万元。
“我们有水表,允许在这里接水。”17日上午9点半左右,在天桥区柳云小区附近,一辆水罐车正在私接消防栓往大罐里接水。按照规定,非火情情况下,消防栓是不得开启的,但司机对于其违规行为一无所知。
“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济南水务稽查员告诉记者,每月通过消防栓盗水水费损失10多万元。最重要的是私接消防栓会造成大量消防栓处于非正常使用状态而被损坏。
在市中区经一路上一处7000平方米的施工工地,一条直径50毫米的PVC管道绕场一圈,降尘、做饭、厕所“一条龙服务”。据稽查员介绍,目前济南在建工地都在施工围挡之内,给个别盗水者提供了可乘之机,私自在供水管道上乱接水管用于它用。
针对各种破坏公共供水设施、盗用公共供水资源的行为,水务集团将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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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行为都属于偷水
(一)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直接装泵抽水;
(二)绕越结算水表用水;
(三)拆除、伪造、开启结算水表防盗装置用水;
(四)致使结算水表停滞、失灵、逆行;
(五)非法充值后用水;
(六)隐瞒或者改变用水性质;
(七)其他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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