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申领补贴(资料图)。
本报济宁10月17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程璟 孙良伟) 即日起,参加济宁市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只要手持2017年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就能领取1000元至2000元的补贴。同时,不同职业、等级可分别申请、叠加领钱。
日前,在济宁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同时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相应等级标准的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补贴。
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济宁市人社局官网“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模块或山东省人社厅官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把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对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人员,应先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再进行补贴申领。
特殊情况下不能实施网上经办的,通过经办服务大厅,实施人工办理。市直企业(含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和经济开发区)符合规定的职工向济宁市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他企业符合规定的职工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