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增设两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
未礼让行人将罚50元记3分
2017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柳斌 王海艇 郭建彬) 为在全市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良好社会风气,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近日,招远交警大队在市罗峰文化路口、温泉路佳乐家超市门口处,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点2处,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其他已投入使用的交通技术设备也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民警称,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法律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以及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都要被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