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体现政策向重大疾病患者倾斜。
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刘超)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