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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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名单在会上揭晓。枣庄市部分单位受到大会表彰,其中,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榜上有名,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医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夯实基础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出台《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度,开展“优质服务医院”“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创建JCI国际医院标准评审等一系列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医院管理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全员竞聘上岗方式,实施“同工同酬”考试,以“岗位管理”落实用人自主权。进一步突出“两个主题责任”,零容忍查处行风案件,严格落实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常态化制度化教育,结合主题党日开展了党建征文、先进表彰、学雷锋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孝文化月”、“爱的奉献月”、“感恩月”、“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念亲恩、感亲情”重阳节慰问演出、“中国梦,青年志”演讲比赛、“道德讲堂”等活动。
  医院突出一级、二级预防与主动服务理念,率先实施“四大部”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妇幼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及儿童三大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联大靠强”战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辖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支持提供强有力保障。积极落实对口支援帮扶,全面推进健康精准扶贫,2015年来先后帮扶山西临汾、甘肃省庆阳市妇幼保健院等10家单位。开办“枣庄市妇幼健康大讲堂”、“孕妇学校”“妇幼专家坐诊”等专题栏目,建立学习雷锋志愿服务队伍,踊跃参加公益活动,每年免费为辖区群众提供健康服务10万余人次。
           (王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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