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要少一些“山头意识”
2017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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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全球互联网又到“乌镇时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习近平主席特致信表示祝贺。在贺信中,习近平基于对互联网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向国际社会发出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希望“大家的事由大家商量着办”,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
  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究竟是阿里巴巴的宝库,还是潘多拉的魔盒,就取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意识是否到位,取决于这一“共同体”能否真正做到共治共享。在这个意义上,“四个共同”是对国际社会的一次倡议,也堪称对国内企业的一种劝勉。
  曾几何时,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起来。面对市场压力,一些企业的“动作”开始变形。如果说,在互联网发展之初,大家还能在苦修内功的基础上,自觉不自觉地践行“四个共同”,但是,随着在市场上短兵相接,一些企业的命运共同体意识淡漠了,出现了竞争中超越底线的“小动作”,出现了某些巨头企业之间的争吵与撕扯。
  最近一段时间,互联网巨头之间的“口水战”不断升级,让普通消费者触目惊心。尽管这种情况属偶发事件,尽管相关的法律责任还需要专业权威的认定,但考虑到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明星效应,“口水战”本身以及若隐若现的“小动作”,已经足以让消费者对互联网经济的信心为之动摇了。当各位大佬们的乌镇饭局都开始盛满了人们对互联网“山头”的想象时,作为命运共同体的中国互联网企业是否该来一次认真的反省?
  作为一个载体,互联网带来的经济效益,很大程度上建立于消费者的信心之上;而作为一个平台,互联网是一个整体,如果人们对平台本身存疑,这对于平台上的任何一家企业都不会是好事。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家企业做得好,增加了人们对互联网经济的认可,难道不也是为其他企业创造机会吗?以互联网为主要特征的这些企业,或许更应该把精力放在如何把这个平台打造得更有吸引力,而不是把劲都往竞争对手身上使,哪怕不能全心全意合作,最低要求不也应该把精力主要用于把商品和服务做到极致,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体验吗?
  当下的中国,网民数量已逾7.5亿,数字经济总量位居全球第二,在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等领域都走在了世界最前列。这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责任。中国互联网走到今天,成功经验就在于互联网企业把打造更好的产品、创造更友好的互联网商业作为己任,这才有了现在人们看到的、峰会上的诸多“巨头”。中国互联网要想创造新的辉煌,互联网企业就有必要摈弃“山头意识”,全力践行“四个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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