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2月26日讯(见习记者 王坤) 12月26日,记者从泰安市文广新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泰安市文广新局部署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认真推荐。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泰安市文广新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八大类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材料,分门别类逐项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评估,产生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8个类别89个项目入选。
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25日,泰安市文广新局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17年12月25日始至2018年1月14日止。
据工作人员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泰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组织开展了泰安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为已列入各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该申报工作自2016年9月22日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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