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枣庄12月26日讯(记者 韩微) 近日,记者从枣庄市国土局征地办了解到,12月18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标志着枣庄新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开始全面实施。
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记者了解到,枣庄市政府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启动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调整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后,于11月20日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审查。枣庄市新一轮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整范围包括房屋、围墙、畜禽舍、迁坟、温室、小桥、涵洞、水渠和水池、地面、水井、乔木、果树、灌木、苗圃、鱼塘、藕塘、电力通讯线路、砖窑和青苗类共18类75个补偿标准,补偿标准充分考虑枣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以上一轮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为基础,以建安成本及农产品产值增长幅度为依据,科学确定调整幅度。调整后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85%。
其中,调整幅度较大的是房屋、迁坟、温室、地面、乔木、苗圃和青苗类补偿标准,微调及未作调整的项目约占13%,类别中新增了铁艺围墙、女儿墙、自来水管、沥青地面、变压器;删除了台田台堰、手压井、下管井、桑园;细化了房屋、围墙、地面、果树补偿类别;优化了围墙的补偿计算方式,由按米计算更改为按平方米计算,明确了鱼塘和藕塘补偿面积的测算方法,使标准更合理,实施操作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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