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酒驾被罚,2014年醉驾入狱
2018年,酗酒车主再次醉驾被抓
2018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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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6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林坤明)1991年出生的李某,在2012年时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警方处罚,2014年他醉酒驾车导致翻车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令民警也感到难以想象的是,今年1月份,李某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再次被查出醉驾。2月6日,记者从高新交警大队了解到,李某的酒精血检结果为131.63mg/100ml,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今年1月16日晚上11点左右,高新交警大队民警在健康街和惠贤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江淮轿车行驶轨迹异常,遂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门时,民警已经闻到了浓重的酒味。该名驾驶员酒精呼气检测的结果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警方遂对其进行了血检。
  警方询问该驾驶员后了解到,该驾驶员姓李,1991年出生,当晚他与朋友喝酒,酒后觉得自己已经许久没有开车了,想着晚上也没有交警,就醉醺醺地开车上了路。
  “为什么许久没有开车了?因为他的驾驶证早因为两次酒驾被吊销了。”办案民警说,在与李某交谈中,他提到了自己在2014年就因酒后驾驶出了交通事故,造成自己的腿骨折了。“他还说庆幸自己当时系了安全带,否则可能已经没命了。”
  在查询李某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早在2012年,还没有考取驾驶证的李某,就因酒后驾驶被警方查处。2014年,李某驾车沿樱前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恰巧也是在惠贤路路口附近时,因操作不当致方向失控驶入右侧绿化带内,发生车辆、绿化带受损,他自己也受伤。经鉴定,李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70mg/100ml,为醉驾。2015年,李某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月6日,警方得到了李某第三次酒驾的血检结果:131.63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将对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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