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压减14.7%
2018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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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6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记者从德州市财政局获悉,2018年德州市市级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927.93万元,比去年减少1020.51万元,压减14.7%。
  根据《预算法》关于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规定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德州市财政局汇总,2018年市级预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927.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83.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1.2万元,公务接待费1048.26万元。
  2018年市级各部门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公务开支范围、标准,强化内控措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减少1020.51万元,压减14.7%。具体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境)费比去年增加74.23万元,主要因为部门对外交流合作事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去年增加148万元,主要是部门原有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1033.7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209.02万元,主要因为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严控标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据悉,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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