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上路不再任性
滕州多部门联合执法清理非法营运三四轮电动车
2018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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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2月6日讯(记者 秦政) 非法改装电三四轮车、无证驾驶、随意停放……近日,滕州交警联合多部门全面清理非法营运三四轮电动车以及无证驾驶、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联合执法将严厉查处非法拼装三四轮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不按规定安装申领号牌电动车,以及无证驾驶、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所有未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人行道坚决不允许停放车辆,在停车位停车必须顺向停车、停车入位。同时,对于电动三四轮车经营户上门检查,要求自觉下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据悉,自2017年以来,共处罚违法三四轮代步车2360余辆次,查扣非法营运三轮车103辆,处罚无证驾驶四轮电动车18起。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马运涛表示,交警部门将重点加大对中午、晚间等特殊时段三四轮电动车的查控力度。执法人员也会对执法过程进行现场拍摄,固定证据,依法查扣车辆,打消违法行为人的侥幸心理。“每次在路上开车,真的怕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逆行、超速、随意变道的电动自行车。”采访中,私家车车主刘女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不久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门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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