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6日讯(记者 张阿凤) 6日,济南历下区明湖路与县西巷交叉口,一处三层楼房的楼顶大红字被拆除,这意味着济南市牌匾标识,尤其是楼顶标识的整治提升行动正式启动。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全市楼顶标识的拆除整治;年底前,市内六区基本完成主要街道、重要片区牌匾标识的整治提升。
牌匾标识不同于户外广告,主要指一些楼宇名称、单位标识、商铺牌匾等指引性标识。去年7月5日,《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出台,对牌匾标识的尺寸、色彩、位置等提出全新的精细化标准。
如禁止在建筑物(含裙房)顶部设置牌匾标识;禁止设置动态类牌匾标识;禁止牌匾标识使用高亮度、闪烁的灯光;禁止使用低端喷绘材料;每栋建筑仅允许使用一个名称;每个店铺仅允许设置1个店招牌匾;牌匾标识不宜使用红色作为主色等。
济南市城管局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处长赵纳新介绍,济南牌匾标识存在数量多、设置乱、品质差等问题。“很多楼宇名称设置位置不合适,档次比较低,一楼多匾、一楼多招、一楼多名的情况比较多,和专项规划的要求相比差距比较大。”
目前全市楼顶标识摸底统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辖区内共28家商户、42块楼顶标识需要拆除。“历下区牌匾标识的整治重点就在泉城路、大明湖周边等区域,因为附近商业区较多,楼顶标识、一户多招的情况较多。”历下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赵纳新强调,此次整治提升行动,首先要明确的是不会一刀切。“不是不让设置,而是让其在合适的位置、以最佳的方式展示出来。在具体整治中,部分有条件的区县、街道,可以考虑拆前聘请专业的视觉设计团队,在拆除楼顶标识之前,先做规划设计,解决相关单位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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